主標:「以 神之名,信仰的背叛」
副標:「周處為何能除三害?」
神州古人「周處除三害」的故事相信大家都讀過聽過了,在此我便不多贅述。
整個故事的重點落在於:「周處」傾聽民意後覺義不再站在自己的角度立場(願意在站第三方的角度立場)來檢視自己,最後終於誠心的【認罪悔改】而至重新做人!
今天就來以邏輯神學的角度立場來證實一件事:【普世基督教是異端,更是邪教!】
這一週以來的全球基督宗教大事紀,就是曾經鬧得滿城風雨的「基督教福音宣教會(英語:Christian Gospel Mission,縮寫CGM)」,如今又再被Netflix以紀錄片揭露其"教主"的性犯罪行徑;其所被掀出來的「舊版基督教會性犯罪醜聞」。如所預料,立刻被「自認為是普世主流教會的牧者與會眾」,開始撰文甩鍋,自我劃清教義界線的冷飯熱炒(推給「異端邪教」就沒自己"教會"的事了!)!。而無知於【廣義基督教基本教義神秘面紗】的全球媒體與自媒體,更如「人在此山中,雲深不知處」的廣泛專貼報導,以致假消息、偽論斷等全在全球網際網路串流誤導中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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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誰是藏在「真理福音」中的異端?,誰是「真理福音」中的邪教?這本是正名與證明與「邏輯神學」的角度立場就可以水落石出的答案而已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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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端?邪說?邪教?扣這麼大的帽子究竟是誰給了誰如此大的「權柄」可以隨己意拿來定罪於他人的啊???
關於性侵、權勢性侵、孿童等不正常性行為,自古以來全球各種宗教團體中的醜聞層出不窮,有藏Ⅹ佛教的雙修行為,有羅馬天主教的權勢性侵、孿童事件,有基督新教的性侵與權勢性侵事件等。這時候就出現一個邏輯思考上的問題:「其個人所行的犯罪行為,可以被拿來無限上綱的成為「整體、團體(教會、教派)」共同負擔的罪惡嗎?(倘若如此類推,可以上綱佛教也是邪教嗎?)
所以邏輯問題就來了,「基督教福音宣教會」牧者鄭明析的個人的犯罪行為,及其自比為彌賽亞的偏激邪說教義;於是「自認為、自以為的主流基督教會(教派)」就都抓到這種排除異己的小辮子了!
於是,本就是基督新教系統中分支的新興教會,在發生醜陋不堪的權勢性侵事件之後,這些主流的基督教派只要輕鬆的給他們取個新名稱,也就是將它上綱為【教】,也就是為它命名個【攝理教】,將這牧師定義到「教主」的層次,這樣一來定它為【邪教】這不就成立了!甩鍋成功了!與【基督教】毫無瓜葛了!
然後呢?天主教神傅們的權勢性侵、孿童與新教牧師們的權勢性侵、孿童,那就都是其個人私德的行為,絕不會與自己教會畫上等號的。
但是,一但我們站在「基督教福音宣教會」的角度立場來看廣義的基督教,你們的性侵、權勢性侵可以不被當作定罪「整體、團體(教會、教派)」的罪?而我們卻成為了你們口中的【邪教】?
好一個【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】啊!
回到主題,【普世基督教是異端,更是邪教!】
我們的立場很清楚,不計算人的惡,一切都從【真理福音與聖經】來檢視【整體、團體(教會、教派)!】
先由基督新教自己曾經所說過的話,寫過的字來檢視他們自己吧!
【以子之矛,攻子之盾!】
【以其人之道,還治其人之身!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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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新教對於「異端的認定」的第9項:【信仰不純正、「摻雜異教信仰」。將他宗教的教義摻雜混為一體,這也是一種異端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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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普世「基督教」是異端中的異端,更是邪教中的邪教!】
基督教自身是否能除三害呢?很難,非常非常的難!!!
基督教內有哪三害呢?
其一是「摻雜異教信仰(希臘太陽神)設立偽聖誕節」,其二是「更是摻雜著異教信仰,竄改聖安息日為偽主日(希臘太陽神日Sunday)」,其三是「普世基督教會大合一運動」。
《聖經-啟示錄》的末日結局已定, 耶穌亞所直白告誡的「大路」也出現了(基督信徒人數居全球之冠→「找著的人最多」):是你們總站在自己是「主流教會」的角度立場,永遠都看不清楚自己本身的「害」是什麼?在哪裡?
所以至今「普世基督教」一害未除,二害以假亂真,三害更是成為【三害一體】的全球單一邪教教會!(更也應驗了「巴別#石匠的人本主義獨立宣言!)
 
2023 03 18 郝傳道紀寫於聖安息主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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